东北新闻网讯(记者马丽)今天,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2月13日至18日进行,逾期不予补报。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手续。报名后,艺术类考生无须再进行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
同时,为方便考生及其家长了解艺术类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市招考办将于12月11日19:00—20:00在“东北新闻网”(www.nen.com.cn)举办“2008年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网上咨询活动”。届时,考生可登录东北新闻网,咨询相关问题。提问入口
美术类考试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6日在沈阳建筑大学进行 政策 》》
音乐舞蹈类考试2008年1月21日至27日在沈阳音乐学院开始考试 政策 》》
戏剧影视艺术类考试2008年1月5日至23日在辽宁大学开始考试 政策 》》
广播电视艺术类考试2008年1月5日至23日在辽宁大学开始考试 政策》》
一、报名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可以报考: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地点
(1)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其中具有我市户口的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区、县(市)招考办报名。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浑南新区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沈阳洪庆中学、崇文高中、新民高中分校的应届考生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朝鲜族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市内五区考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在苏家屯区招考办报名。
(2)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学校所在地在我市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其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生,以及户籍在我省、学籍在我市的应届“双语”考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可回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我市指定的报考地点报名。
(3)在我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参加考试,方可享受相应的高考照顾政策,否则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4)外省、市户口人员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我市在外省借读或工作的人员须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报名程序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名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考生本人现场签写的《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诚信高考承诺书》。考生不需自备照片,招考部门将现场使用计算机进行电子摄像。
报名后,考生将领取到《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情况下,可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月3日至5日,其中沈阳市内五区考生到沈阳建筑大学进行统考信息确认,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到沈阳理工大学进行统考信息确认;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2月24日至31日,地点为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戏剧影视艺术类和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地点为辽宁大学。
(东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