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04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考试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批录取和自主招生(含直升、单独招生)、统一备案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和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年龄不受限制,报考普通高中须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师范学校须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因父母长期在我市工作,其子女在我市初中借读的外省、市毕业生,经区、县(市)教育局、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办批准,可照顾在我市报考除师范学校以外的其他各类学校。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高中阶段各类中等学校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等。
2.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4月5日-15日。
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届毕业生由毕业生学校到区、县(市)教育局核实学籍后,统一到学校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其中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四市区和四县(市)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往届生及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到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到临时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属原沈阳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口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南塔、泉园、丰乐、东陵、马官桥、杨士、于洪、北陵、陵东等九个街道办事处城市户口考生可在本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挂靠区招考办报名,在哪个区报名享受哪个区招生录取政策。浑南新区、农业高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享受五城区和东陵区招生录取政策。铁西区大青乡、翟家镇户口考生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在哪个区报名享受哪个区招生录取政策。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经区、县(市)招考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办理。考生报名时,须填涂《考生信息卡》,进行计算机摄像,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因填涂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及计算机摄像费。
二、建立考生档案
1.考生报名即开始建立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档案,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2.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加分及照顾录取信息等。电子档案由毕业生学校、市招考办、区(县、市)招考办建立。
3.纸档案内容包括:《沈阳市初中生成长记实》、《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手册》、《中学生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沈阳市中小学生体格检查表》、《沈阳市2004年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加分及照顾录取的证明材料等。应届毕业生纸档案由毕业生学校建立、封存,往届毕业生及外市回沈报名考生纸档案由区、县(市)招考办建立、封存,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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