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考生、家长:
原定于今日在本网公布的沈阳中考录取结果的查询因故取消,对因此给考生和家长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各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可以到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录取结果,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对自己录取的结果如有疑义,可到各区、县(市)招考办查询。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被录取,家长和考生可以举报,市招考办举报电话:22700719。市招考办将根据举报内容,认真查处。在录取期间市招考办在录取现场设立接待室,设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家长、学校的来访。咨询电话:22700975。地址: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102室。
本网温馨提示:
批次录取时间一定看清
7月18日省级重点高中批次学校录取
7月21日师范学校录取
7月24日市级重点高中批次学校录取
7月25日至27日考生在报名单位填报普通中专、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志愿
7月30日重点职业高中批次学校录取
8月2日至3日一般高中录取
8月4日至5日考生到招生学校填报一般职业高中志愿
8月7日至8日一般职业高中录取
如何识别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律使用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有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字样,并有录取学校公章。
师范学校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沈阳市招考委“录取专用章”。普通中专录取通知书上加盖辽宁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否则无效。
考生录取后未按时到校报到,如何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开学两周内未经招生学校同意不报到者,可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须在学校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一周内,将考生登记表退回市招考办。
(东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