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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一分一清的录取办法,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一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其中录取指标到校生时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3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外地户口考生、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毕业生不能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实行单独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之和【报考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基地(体育点校)体育项目和市第九中学乐团的考生为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60%,;报考其他学校及项目的考生为文化课考试成绩×50%+专项素质测试成绩×7×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设在市第三十六中学和市第一七○中学。空军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预备班的招生计划为统招公费生计划。录取时,在体检和心品检测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基地预备班招生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师范学校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考生、外地户口考生不参加师范学校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3.职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4.普通中专录取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分批次录取,各批次均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照考生所报其他志愿录取。
(东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