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至14日,凡未被各类中等学校录取(没有取得学籍)的中考考生可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高中、职业高中志愿。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考生补报一般高中志愿,须到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依据公布的一般高中公费生、自费生(民办学校)和择校生剩余计划,办理补报一般高中志愿手续;考生补报职业高中志愿,须到招生学校办理补报职业高中志愿手续。
补录取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