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2005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8月8日至9日将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补报志愿、以及一般高中择校生填报志愿工作。
使用课改试卷考分在265分以上,使用非课改试卷考分在227分以上的考生,需到原报名时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高中自费生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及计划数在报名点公布)和填报一般高中择校生志愿。同时,补报职业高中的考生需到招生学校填报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高中补录取和一般高中择校生录取工作于8月12日进行,职业高中补录取工作于8月13日进行。
(东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