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下半年起,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共政治课统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这是6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招考部门了解到的。
据介绍,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原公共政治课的顶替方法如下: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课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课程中两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两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沈阳日报 记者李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