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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5 13:38:40 东北新闻网 |
| 日前记者从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2004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分别将于2004年4月3日至4日、6月5日至6日、9月11日至12日、11月6日至7日举行,鉴定的职业、等级和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将实行信息化管理。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首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一律使用《全国统一鉴定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有关考生个人情况和考试结果等方面的考试数据,并以电子邮件方式(ostanst@molss.gov.cn)上报;其次,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采用标准化答题卡和信息卡考试方式,以提高阅卷评分的正确性和信息管理效率;再次,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使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码。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鉴定前30天截止报名,有关部门应对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严格管理,制止任何部门违规自行组织上述职业的考核鉴定,凡违规自行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将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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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青年报 )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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