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陈劲草热心资助广西贫困女生周彤上学,一年多时间就寄去了1.2万元。 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陈劲草负责周彤上学的学费、生活费;而周彤不许退学,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本科,否则双倍返还资助金。
然而,面对这份爱心,周彤备感压力,终于背着资助人离开了学校。陈劲草一纸诉状将周彤一家告上了法院。
合同要求必须考取本科
周彤今年17岁,家住广西融水。周彤上小学五年级时,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母亲欧美燕只身来到南宁市打工。2003年初,欧美燕在打工中认识了周荣生,两人住到了一块。欧美燕随后把女儿也接到南宁,让她在江西中学上了高中。
母亲每月的收入很不稳定,周彤随时面临辍学的危险。2003年11月,周彤在网上认识了在澳门生活的陈劲草。陈劲草了解到周彤的处境后,非常同情,并表示愿意资助她上学,直到大学毕业。
不久,周彤真的收到了陈劲草的第一笔捐款200元。不过,陈劲草也提出,为了确保周彤努力学习,双方签一份协议有点约束比较好。周彤和母亲欧美燕也认为这个建议合情合理。
2004年2月29日,陈劲草和周彤签订了一份资助合同,并请周彤的班主任当见证人。合同明确规定,周彤不许退学、不许打工、不许谈恋爱,必须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如果违反了合同将双倍返还资助的费用。
陈劲草以此合同对周彤学习及资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周彤经常到网吧去跟陈劲草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