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战辉与妹妹在一起。资料图片
杨耕身
4月7日,洪战辉在郑州的一场报告会后,推销自己的新书。现场听众质疑此举有损道德楷模的形象。但洪战辉表示,不想只做个道德符号,更想像个普通人一样挣钱、生活。他说,我不想只做苦难的代言人。“成名后发生了很多事,生活一直在往上飘,飘得有点虚脱。”
突然很想为洪战辉——— 这位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2006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一,或者说,仅仅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大学生——— 感到庆幸或欣慰:与更多“飘得有点虚脱”的道德人物相比,他活得更清醒。或许他依然会有一些无奈,但我宁愿相信,从郑州这场报告会之后,他开始具备了新道德英雄形象的要素。这就是与以往的道德人物相比,更符合人性的、更契合时代精神的道德形象。
每一个时代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道德人物,这些道德人物本身也就成为时代的符号,而时代的进步也必然体现于道德人物形象的改造之中。比如曾有的贞节烈女,比如曾经的“高大全”。回到十数年前,一个劳模离婚都是一件值得各方面为之紧张的大事件。彼时的道德观念,往往要求他们成为完美的化身,道德人物常常付出了人性压抑的代价。这正如洪战辉所坦言:我见过很多名人,出了名后就一直端着架子生活,一辈子就毁了。
我们给了洪战辉很高的评价与荣誉,但这种评价不是为了毁掉他。自食其力,合法挣钱,在今天庶几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然而放在道德人物身上却变得受质疑了。洪战辉要生存,并且有权拥有更好的生活。正如他所讲到的,家庭压力、各种活动支出都逼着他必须多赚钱,但他想不明白, “我以前就靠卖书赚过钱,为什么现在出了名反而不能卖了呢?”
世上最愚蠢的事,莫过于不顾实际效果的道德监督。在我们这个开放多元、崇尚人本的时代更需要新的道德符号。我愿意从出名之后的洪战辉身上看到出现 “新道德英雄”的契机,并期待由此生成一种新的道德人物塑造机制,但这需要公众观念的应时而变和与时俱进。
(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