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醉酒后在路边小便被人劝阻,身为大学生的儿子刘某为了“不让父亲吃亏”,将年近七旬的劝阻者撞倒导致其腰脊柱压缩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今天,被控故意伤害罪的刘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在东城法院受审。
22岁的刘某是北京一所学院大三的学生,戴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但他一坐上被告席,就不停地晃动身体,显得满不在乎。68岁的受害人、文化部退休干部栗英山在儿女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出庭,他要求刘某与父亲共同承担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刘某在法庭上供述说,今年3月1日23时许,他与父亲在朝阳门内南小街杏花餐厅吃饭,父子俩喝了1瓶二锅头后,父亲出去上厕所。“我突然听见我爸叫我出来,见父亲和一个‘块儿’很大的人面对面站着吵。我觉得那人好像要打我爸,我爸身体不好,站都站不稳,我怕他吃亏,就用右胳膊肘把被害人撞倒了。”
听完刘某的供述,被害老人栗英山用拐杖使劲地敲着地面,指着刘某说:“你说的不是事实!”栗英山说,当晚,自己推着自行车和爱人出来散步,见刘某的父亲晃晃悠悠地从饭馆出来,站在门口就要小便。“我就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合适吧?’谁知那个人张口就骂,上来就打,并大声向饭馆里叫‘儿子出来’!随后就出来一个拎着两个酒瓶子的小伙子朝我的背上就打。”栗英山说,被打倒在地后,刘某还朝自己的腰部猛踢,“他边打,他爸还在边上嚷嚷‘打死他’!”原告方找到的目击证人也作证说当时刘某的确拿着酒瓶冲出饭馆,从背后打栗英山,并一脚将老人踹倒在地。“我真是太气愤了!”这是栗英山老人在庭审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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