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记者马丽)今天,记者从市推进城区教师交流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沈阳城区仍按在编专任教师15%的比例继续推进教师交流,其中,起始年级配备交流教师仍为50%,均与去年规模相同。
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人走关系动”
据悉,今年教师交流的对象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以上,都要分批进行异校交流。中小学校的中层干部和教辅人员,也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承担原民办公助学校部分年级教学任务的教师,参与交流的时间可以顺延。
此次交流在大学区内进行,个别学科教师的调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安排。参与交流的教师调转人事关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走关系动”。
交流比例覆盖城区全部中小学校 8月15前完成
根据规定,此次参与交流的教师数额,达到专任教师编制数额的15%;起始年级配备的交流教师,达到起始年级教师数额的50%;非综合改革学校参与交流的教师,要有不低于三分之一以上具有高级教师职称;通过大面积教师交流,促进区域内校际间教师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及骨干教师数量等方面逐步实现均衡。
加强保障 对交流教师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针对教师交流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市教育局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今年职称评定中,将有不低于60%的交流教师晋升上一级职称,比例大大高于其他教师群体。同时,制定鼓励交流教师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办法,促进交流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骨干作用;进一步完善教师结构工资区统筹和拉平,进一步完善校内结构工资方案。
据了解,沈阳城区去年有2055名教师参加交流,初中有807人,小学有1248人;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1336人,占交流总数的65%;市、区以上骨干教师1146人,占交流总数的55.77%,此举对推进沈阳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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