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
律师:如属自愿恋爱,没必要强制禁止
近日,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要求辅导员签《学生管理教育承诺书》,其中一条“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谈恋爱或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 ”,引发各方热议。
截至11月3日,该校全体班级导师共97人完成了自律签字。
辅导员
于理可接受,于情不好想
李小伟现任该校财务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班级导师。他表示,如果某个班级导师与学生有超出正常的师生关系,在正常的工作中难免会有偏颇,这样会产生负面影响。有了承诺书,会对他们有一定约束力。
“学校对师生恋一直既不提倡也不反对,这次出台措施表明学校开始持反对的态度,但能否真正约束导师的行为还有待考察。”李小伟认为,学校严格管理于理是可以接受的,于情会让人有点不好想。
学生:态度不一
“现在很多学生之间谈恋爱,将来会怎样很难确定,更不用说教师和学生谈恋爱了。”武科大城市学院管理系大三学生王义(化名)认为,学生和教师谈恋爱,一旦分手,学生多少会受到伤害,对学校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学生应当以学业为主,如果真的和某个教师有感情,可以等到毕业再谈。
而一位姓李的同学却认为,学校没有强行禁止师生恋的权力,禁止师生恋是妨碍自由恋爱,缺乏基本的人道。“只要这个老师没有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只是单纯和某个学生建立恋爱关系,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也谈不上道德问题。”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