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青少年团伙犯罪案告诫家长:
法官分析青少年犯罪特点
不少孩子在学校都规规矩矩,但短暂离开学校和父母的约束,就玩起“刺激的游戏”犯了罪。
孩子学习压力大,不同程度地存在逆反心理。一旦有机会放松一下,就容易走极端。
网络发达,孩子完全可以避开父母和老师,结交一些不知底细的陌生朋友,私底下做一些家长老师都不知道的事儿。往往在这时候,他们都觉得很好玩,还有一种成功的喜悦。而这些陌生朋友中,就有不少是带领和胁迫孩子犯罪的坏人。
日前,在沈河区法院少年法庭,14名年轻的被告人因抢劫、盗窃等罪受审。他们当中有6人未成年,3人不满16周岁,甚至有的还是在校学生。令人震撼的是,在这些正处求学年龄的青少年身边,他们的父亲、母亲甚至白发苍苍的外祖父在“陪审”,当代理人。
哪位父母愿意把孩子养大而得到这样的“回报”?法庭上,旁听的家长们眼神里流露出无奈和自责,悔恨自己平时对孩子关心不够,管教不严。办案法官对这些少年犯的犯罪轨迹进行的分析,或许会对学生家长们带来一些启示。
团伙偷抢
累累罪行多是少年所为
在2005年、2006年,沈阳部分城区的烟店、食杂店和网吧,夜间经常出现一伙青少年的身影。他们或盗窃,或抢劫,甚而暴力行凶。这较具规模的犯罪团伙的罪行,从卷宗中摘取发生在2006年的几起案子,就能略见一斑——
2月24日14时许,郑某率领20多人闯进于洪区北陵乡包道村某网吧,挥舞棒子、砍刀,将被害人张某多处砍伤;
3月4日12时许,郑某指使小桥等四人,将一被害人堵在苏家屯区某网吧楼洞外,利用威胁、殴打等手段抢劫手机;
3月8日1时许,受郑某指使,晓立带领六人到和平区五经街某烟店撬开门,用菜刀将店主逼住,抢走各种香烟百余条和现金4000元(涉案总金额达1.3万元);
……
两年内,这个青少年犯罪团伙共作案51起,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他们手段很残忍,被害人张某、王某都被砍成重伤。沈阳警方迅速将该犯罪团伙14名成员一一抓捕归案。但,令办案民警和审案法官惊诧的是,他们中有6人未成年,最小的才15岁(参与犯罪时仅13岁)。
细究原因
疏于管教孩子易受污染
郑某绰号“南哥”,被抓捕时24岁,是该团伙“老大”,也是苏家屯街头“一霸”,他是怎样将涉世不深的“小兄弟”拉入团伙的呢?细致分析,能找到三个原因——
■问题家庭缺少约束力
法官对这些青少年的家庭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发现除了像“南哥”这样的主犯外,多数犯罪参与者都是来自问题家庭的孩子。
初次犯罪时刚15岁的小雨,自母亲去世后,父亲也不知去向,他只能跟随外祖父生活,再加上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很早就辍学“流浪”社会。小玺、小明的父母都离异,自小缺少管教,很快就与一些社会朋友混在一起。当朋友找他们“干点事业”时,本就法制观念淡薄的少年就随“大溜”了。他们觉得,不去“对不起哥们”。
(沈阳日报 记者 伏桂明) |